加盟商开店亏损后能否要求特许人赔偿,需结合特许经营合同约定及双方履约情况综合判断。若特许人存在未履行合同核心义务(如未提供培训、选址服务等)、虚假宣传或未披露关键信息(如未备案、隐瞒诉讼风险等)等违约或违规行为,且该行为直接导致加盟商亏损,则加盟商可考虑要求特许人赔偿的问题赔偿。
特许经营合同的性质决定了盈利非其根本目的,特许人仅需确保经营资源授权合法有效。口头承诺若未写入合同,举证难度较大。
实务中,加盟商优先协商解决,保留合同、付款凭证、沟通记录等证据。若诉讼,需聚焦特许人违约与亏损的关联性,如未提供承诺的服务、供应链问题或品牌价值贬损等。
加盟连锁王立国律师,北京市盈科(济南)律师事务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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